分公司如何注销
如果您想注销一家分公司,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股东会决议,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通过。
2、编制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定后,应当在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登报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提交清算申请,清算组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清算申请书。
5、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清算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裁定批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批准。
7、开始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终止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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