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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履行方式和约束力。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只需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合同,如即时清偿协议,诺成合同的成立不需要其他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使合同生效,诺成合同的约束力较弱,因为它没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实践合同则需要实际履行才能成立,例如买卖、租赁等交易,实践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采取一定的实际行动来完成合同义务,实践合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因为它明确了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履行方式和约束力,诺成合同的成立简单快捷,但约束力较弱;而实践合同需要实际履行才能成立,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在实际应用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