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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
离婚后,家庭主妇在财产分割上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享有平等权利,家庭主妇在离婚后有权要求与丈夫平分共同财产。
2、生活水平差异原则:在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如果一方因照顾家庭而放弃了工作,导致收入明显低于另一方,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应适当照顾这一方的利益。
3、婚前财产原则: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需分割。
4、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房产、车辆等。
5、子女抚养费原则: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由双方承担,如果一方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可以在财产分割时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家庭主妇离婚后在财产分割上应遵循平等原则、生活水平差异原则、婚前财产原则、共同财产原则和子女抚养费原则,具体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建议在离婚前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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