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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保护的对象、申请条件、审查程序和授权期限。
1、保护对象:发明专利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方案,通常涉及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实用新型专利则保护的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新颖、实用的技术方案,通常涉及电子产品、化学物质、组合物等。
2、申请条件:发明专利的申请需要满足创新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即在申请前三年内没有相同或者相近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只需满足新颖和实用的要求,即在申请前一年内没有相同或者相近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在国内外公开发表。
3、审查程序: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授权公告三个阶段,审查周期较长,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相对简单,仅包括形式审查和授权公告两个阶段,审查周期较短。
4、授权期限:发明专利的授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期限为10年。
发明专利主要保护技术领域的创新性和前瞻性,适用于高技术领域;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新颖性和实用性,适用于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技术和产品,两者在保护范围、申请条件和授权期限等方面有所不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需求和市场定位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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