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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即接受定作并完成工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买卖合同的主体通常是出卖人(卖方)和买受人(买方),即出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物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提供的劳务或工作成果,如建设工程、加工制造等;而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商品或服务,包括有形商品、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
3、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满足委托人的需要;而买卖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商品或服务的交换,满足双方的利益需求。
4、合同履行方式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工作,委托人支付报酬;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按照约定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时间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买受人支付价款。
5、风险承担不同:在承揽合同中,由于工作成果尚未交付,风险主要由承揽人承担;而在买卖合同中,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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