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执行公务或者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因公受到事故伤害的;
-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
- 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因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条件有害等原因引起的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执行公务或者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因公受到事故伤害的;
-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
- 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因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条件有害等原因引起的职业病。